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03-14 01:13
《关于公开征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规定,中考考试科目拟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含听力或龙八国际英语听说,下同)、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下同)、化学(含实验操作,下同)、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下同)、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等科目。
考试时,要结合各学科特点采用多样化考试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科目考试,以实践测试为主,纸笔测试为辅,采用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在初中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中考录取计分。
从2024年起,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笔试由省级统一命题并统一时间考试,各市组织实施。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和小语种科目及英语听说,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操作等,暂由各市自行组织命题。
各科卷面原始分数为语文、数学和外语科目,各12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外语听力3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数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分的10%。
在录取方面,《意见》提出,除语文、数学、外语和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纳入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鼓励将地理和生物学纳入录取计分科目,探索将艺术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
体育与健康考试计分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有条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学考各门科目成绩合格的前提下,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优化录取批次设置,采取中职学校(含三二分段及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原则上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一招生3个类别,并按此顺序招生。各批次一般应设置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2类志愿。
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实际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报考“名额分配”的考生,原则上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考条件且具有该初中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此外,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按班级建制自主招收区域内初中学校在籍在读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应届毕业学生,进一步龙八国际扩大招生学校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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